三方比對是什麼
三方比對指的是在付款之前,把採購流程中的三份單據放在一起核對,確認彼此一致:第一份是採購單,記載當初向誰下單、買了什麼、談定多少錢;第二份是驗收單或簽收紀錄,記載實際收到什麼、數量多少、有沒有瑕疵;第三份是供應商開來的發票,記載要向公司請多少款。三者相符,才放行付款;只要有一處對不上,就要先釐清再付。這是企業內部控制最基本、也最實用的一道關卡,核心精神就是確保「談定的、收到的、要付的」是同一筆交易。
為什麼要做三方比對
少了這道核對,公司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多付錢或付錯錢。常見的狀況包括:發票金額比當初談定的高、供應商把還沒到貨的品項先開了發票、同一批貨被重複請款,或是收到的數量其實比帳單上少。這些問題如果沒有在付款前被攔下來,事後要追回往往費時又傷和氣。三方比對就是用一個固定動作,把這些風險擋在付款之前。
- 避免多付:發票金額若高於採購單談定價,立刻會被發現。
- 避免付空:沒驗收、沒實際收到的貨,不會先付款。
- 避免重付:同一張採購單對應的發票只會被認列一次。
- 留下軌跡:每筆付款都有單據可回溯,稽核與對帳都有依據。
三份單據各自要核對什麼
比對不是把三張紙疊在一起看有沒有同一個數字,而是逐項勾稽。下表整理各組之間要確認的重點。
| 比對組合 | 要確認的項目 |
|---|
| 採購單 對 驗收單 | 品項、型號與數量是否與下單一致,有無短少或多送 |
| 驗收單 對 發票 | 已驗收數量是否等於請款數量,未到貨不先付 |
| 採購單 對 發票 | 單價、金額、稅額與付款條件是否與談定一致 |
| 發票本身 | 抬頭、統編、品名與金額是否正確,是否為三聯式 |
常見對不上的情況與處理
實務上單據對不上很常見,重點是知道怎麼處理,而不是硬著頭皮付款或無限期擱置。
- 發票金額高於採購單:先向供應商確認是否漏談運費、稅額或臨時調價,必要時要求重開。
- 到貨數量少於發票:以實際驗收數量為準請款,差額部分等補貨或退讓後再處理。
- 品項或型號不符:先確認是送錯還是當初下錯單,釐清責任再決定退換或補單。
- 發票抬頭或統編錯誤:請供應商作廢重開,避免報帳與扣抵出問題。
小公司也能做的簡化版
很多中小企業沒有獨立的採購與會計分工,常覺得三方比對是大公司才做得起的制度。其實原理一樣,只是把流程精簡:下單時留一份簡單的訂購紀錄(email、LINE 對話或報價單確認都算),到貨時由收貨的人確認品項數量並簽收,付款前由負責的人把這兩者和發票核對一次即可。關鍵不在於表單多漂亮,而在於「付款前一定有人把三件事對過」。即使是一人身兼數職,養成這個順序也能擋下大部分的錯誤。
把三方比對變成習慣
三方比對要發揮作用,靠的是流程固定,而不是靠記性。建議把「驗收確認」與「付款前核對」設成不可跳過的步驟,並規定未完成比對的款項不得付。導入電子採購或簡單的試算表台帳後,採購單、驗收與發票可以串在一起,比對更快也更不易遺漏。供應商端若配合度高、發票開立正確、帳單明細清楚,比對的負擔也會輕很多,這也是慎選長期供應商的一個理由。
穩定的供應關係能讓對帳省下大量時間。上伊美(統編 22446126)提供辦公耗材、印表機、電腦與網通設備的企業集中採購,依統編開立三聯式發票、支援月結帳期與清楚的帳單明細,協助貴公司把請購、驗收與請款對帳串成一條順暢的流程。需要時歡迎來電 (02)2733-0720 或加 LINE 洽詢,實際價格與條件依報價為準。
資料整理:上伊美企業採購中心(上伊美有限公司(SUN FIRST MAY COMPANY LIMITED),統編 22446126),在政府電子採購網得標 77 案。內容供採購參考,實際型號與規格以詢價時確認為準。